2002.09.04

盲目的正義

某位法官有數學癖,他發明了一種獨門的財務糾紛仲裁方式。首先,就跟其他仲裁方式一樣,原告與被告都得將各自的證據呈現給法官。不同的是,在原告申訴前,原告必須先將他認為自己應得的賠償(記為P)寫在一張紙上,再放進信封裡密封起來。接著被告也寫下他願意支付的償額(記為D),密封在另一個信封中。 法官事先並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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